| 一、石房蛤毒素 石房蛤毒素属神经毒素,能阻碍神经冲动的传导,使中枢神经和末梢神经受到抑制,使人发生麻痹。该毒素易溶于水,耐热,经加热至100℃并持续30分钟仅能消除一半。进食后,毒素在胃肠道内吸收迅速,30分钟之内即可发生中毒症状。经口进入人体的致死量约为0.5克~0.9克。此外,这类毒素对胃肠还有直接刺激作用,可引起恶心、呕吐、腹痛等。
二、贝毒素 贝毒素属消化系统毒素,除造成恶心、呕吐、腹痛等胃肠道症状外,主要是损害人体肝脏,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萎缩,吐血,甚至昏迷、死亡。
三、光敏性毒素 是一种对光敏感的物质,大量摄入后经过日光曝晒,会使人面部及肢体的暴露部位发生红肿样皮炎,病人有灼热、发痒、发麻及胀痛感觉。
一旦中毒,患者应在食后6小时内尽快催吐、洗胃、导泻,这样可大大减少毒素的吸收,减轻中毒症状。医生还可用药,促使毒素尽快从肾脏排出。 |